申請須知

(一)報名日期: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7日

(二)申請人只可向兩所中學遞交申請表,否則將不予考慮。

(三)本校之「自行分配學位」名額為30位。收生準則及比重如下:

  1. 學業成績 Academic Results (20%)
  2. 操行 Conduct (10%)
  3. 教育局成績次第 The EDB Rank Order (20%)
  4. 面試表現 Interview performance (30%)
  5. 課外活動及服務表現 Performance in extra-curricular activities and service (20%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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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申請人可以親身遞交紙本申請表或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申請,申請時須遞交下列文件:

  1.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的學校存根、教育局存根及家長存根
  2. 已填妥之本校中一入學申請表
  3. 學生之香港身份證副本
  4. 小五上、下學期及小六上學期之成績表副本
  5. 回郵信封兩個(信封面請寫上地址及學生姓名,並貼上郵票。)
  6. 申請者不需要提交小學推薦信

備註:申請人須提供下列文件之正本以便查核:

  1. 小五上、下學期及小六上學期之成績表
  2. 學生之香港身份證

  1. 已填妥之本校中一入學申請表
  2. 學生之香港身份證副本
  3. 小五上、下學期及小六上學期之成績表副本

(五)本校將約見全部申請者,面見通知書將於2023年3月寄予申請者。

(六)本校將於2023年3月31日書面及電話通知已獲正取之學生家長。

(七)校務處辦公時間:

  • 星期一至五:上午8:00至下午5:30
  • 星期六:上午8:00至下午1:00(公眾假期及星期日休息)

(八)申請表一經遞交,便不可撤回及取消。

(九)如因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而未能親身或授權代表前往本校遞交申請表, 家長衡量風險後可透過郵遞申請 (截止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,郵寄所需文件見上述(四)之1-5項)。本校收到郵遞申請後會把《中一自行分配學位》的「家長存根」寄回給家長以作保存。